權杖王子
Dagon這個詞,我查了King James版的聖經,找到二個地方有出現這個詞:
歷代志上10:10 「又將掃羅的軍裝放在他們神的廟裡,將他的首級釘在大袞廟中。」
士師記16:23 「非利士人的首領聚集,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並且歡樂,因為他們說:『我們的神將我們的仇敵參孫交在我們手中了。』」
聖經裡面,將Dagon翻譯成大袞,也就是「天黑請不要翻牌」這本書裡的達貢。根據聖經裡的描述,達貢(大袞)是非利士人的神,不是猶太或以色列的神。(還用說嗎?以色列只有一位神,就是耶和華啊!
作者引用聖經列王記下23:10,說「以色列人曾有一個傳統,讓他們的孩子穿過火焰,走向摩洛克。讓他們奉獻自己的生命,成為神祇的犧牲長子。」這段話這樣讀起來,很像是以色列人傳統以來信奉這位神。作者說,達貢 = 菲尼克斯 = 梅列克 = 摩洛克,所以作者這句話讀起來就是,以色列人傳統上信奉達貢。(但是,其實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與各國作戰,進入迦南的過程裡,被各國的文化影響,也拜起來其他的神。)
然而,我們來看看列王記下那一段是在說什麼,先看第四節,這一章的開頭,再跳去看第10節,才會知道這句話出現的脈絡。
4王吩咐希勒家大祭司和副祭司,以及把守殿門的,把那些為巴力和亞舍拉,以及天上萬象所造的器皿,都從耶和華殿裏搬出來,在耶路撒冷外汲淪的田間燒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
…………
10他又玷污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裏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
11他把在耶和華殿門旁、靠近拿單‧米勒官員走廊的屋子,猶大列王獻給太陽的馬廢去,且用火焚燒獻給太陽的戰車。
12猶大列王在亞哈斯樓房頂上所築的壇和瑪拿西在耶和華殿兩院中所築的壇,王都拆毀,從那裏移走,把灰倒在汲淪溪中
這一段敘述的是,在以色列人分裂成南北兩國時,身為南方猶大國國王的約西亞王,把以色列人受到周圍國家影響,而建造的外國神的神像與祭壇,通通毀掉的過程。在這一章的開頭提到,約西亞王對著所有人,把聖殿裡的「約書」,也就是上帝與以色列人之間立約寫下的那份文件,念給所有人聽,要大家遵守上帝的律法。
然後,約西亞王就開始毀掉城裡一切不合這份律法的祭壇與神像。
所以,雖然作者引用聖經,然後說「以色列人曾有一個傳統,讓他們的孩子穿過火焰,走向摩洛克。」這段話,不見得算錯,因為這些異端神的祭壇,可能從所羅門時代就建立了,所羅門王與約西亞王之間,相距約三百多年。既然這些祭壇與神像存在了這麼多年,以當時代的人的感覺來看,很可能那些過火的儀式,真的在人民的心裡幾乎已經是傳統了。所以,約西亞王才需要從聖殿裡把約書拿出來,重新念一次給大家聽,讓大家記起自古以來,是哪一位神在帶領他們。
但是,我認為以以色列這樣一個在滅國二千年後,還能復國的國家來看,你實在不能覺得三百年很漫長。他們在任何一個時間點上,似乎都會有一些契機,重新回到當初與神之間所立的約。
因此,當作者下一段引用出埃及記13:2,說「耶和華也曾經下令,『人與野獸…….所有的長子,都要將其純潔的生命獻給我,你們的生命都是我的。』」,其實原文是這樣說的:
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
耶和華這樣說的原因,是因為在摩西帶領他們出埃及時,因為埃及王不讓他們離開,所以,他降下各種災難,要讓埃及王屈服,埃及王一再拒絕,最後神的大絕招就是殺死全國的長子,無論人或牲畜。
以色列人則在自己的門上做記號,於是,在擊殺長子時,會略過以色列人的家。因此,在他們離開埃及之後,神要他們將所有頭生的牲畜,獻祭給神。每年在離開埃及那一天,都要守七日的無酵餅日,來紀念那一天,因為那一天,埃及所有的長子都死了,只有以色列人的長子被救出來。
從這個脈絡來看這兩段經文,兩段根本風馬牛不相干。
出埃及這一段,神之所以說頭生的都屬我,是跟他們出埃及時,因為他們的長子被救,沒有跟埃及人一起被殺,所以,本來當死的,卻活著,是神的手放過他們,因此,他們是神的。把頭生的獻給耶和華,是為了紀念這一段歷史。
這裡跟前面作者說的,過火之後,把自己獻給達貢的儀式,完全不相關。但是,當作者寫說耶和華「也」曾經下令,會給人一種錯覺,以為達貢 = 耶和華。好像以色列人本來就有過火的儀式,因此,跟非利士人的達貢信仰有關連。
我覺得這種寫法相當不好。
同樣是一種去脈絡,大雜燴的寫法。
其實,我不否認在猶太的神祕傳統裡,對於聖經的解釋,不是像我這樣按照字面意思解,但是,我每回看那些以神秘傳統解經的拉比們寫的內容,我都驚訝於推理、邏輯、脈絡讀起來是如此合情合理,甚至會想,哇,原來聖經可以用這個角度看啊!!!常常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雖然那些神祕學角度,可能也會被現代基督徒視為異端邪說。)
但是,芭芭拉沃克每次引用聖經內容,就是讓我裡面充滿了各種問號。
我實在覺得他的邏輯推論,文章結構都太鬆散了,沒有講出一個真正的道理出來。
為了他寫不到三頁的文章,我卻寫了三大張A4的文字來考證他引用的其中兩段聖經,我其實也是太神經病了啊!書可以丟掉不讀就好,是為什麼要這樣字斟句酌地去考據呢?
留言
張貼留言